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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的退出机制设计
04-28,2023

股东的退出机制设计(图1)

用10万元买股票,出股票时1000万元?

这样的要求合理吗?恐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。

在没有退出机制的合作过程中,如果遇到上述情况,大部分会处于解散状态。

那么,如何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呢?

股东退出的法定形式

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,总结和归纳股东退出的途径是:

途径一:股份转让退出

敬老二:公司减资后退出

途径三:撤回公司回购

途径四:公司解散,退出

途径五:股东退出

以上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规定的所有股东退出的法定途径,它们的共同特点是:

似乎一切都很有道理,但在业务上却很少用。

股东退出制度的设置方法

由于法定退出渠道不太好,股东之间应通过约定建立更有效的退出机制。

股东内部通过协议和公司章程,预先设定股东退出的情况,约定股东退出的条件,发生股东退出的情况,按照约定有序退出。

即股东之间既联合又解散,形成友好的闭锁环节。

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方法为:

第一,定价

在引发股东退出的情况下,可以约定以下几种股权转让定价方法:

a.成本转让:股东入股时间较短,对公司经营没有实质性影响,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,可以约定由公司或者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成本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。

b.溢价转让:在股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,没有较大分歧时使用。股权溢价的参照有3种,一是当期存款,贷款利率,二是公司的净资产价值,三是公司融资过程中的评估。

c.无偿转让或者折价转让:股东本人有重大过失的,在给使用,公司,股东造成损失后的惩罚性接管。

第二,决定情况

符合下列情况的,股东可以约定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:

a.股东离职

b.股东退休

股东违反公司章程,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;

d.股东有违法犯罪行为,并应当负刑事责任

e.股东死亡不允许继承

以上是顶层咨询为大家带来现有法律框架内,股东退出的路径和模式,且触类旁通,能产生新的变式,助力化解股东退出无门的窘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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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见,定价和情况的排列和组合,可以造成股东退出的无数途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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